就业创业政策“高校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 年 3 月
目 录
高校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1、疫情期间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运营补贴
2、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创业孵化补贴
3、普惠性政府补贴培训项目
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
4、求职创业补贴
5、职业培训补贴
6、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7、职业介绍补贴
8、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9、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0、就业见习补贴
11、就业重点群体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
毕业生创业政策
12、一次性创业补贴
13、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14、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15、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16、创业训练营
17、创业典型人物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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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政策
18、人才补助
19、定向选调政策
20、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21、博士后生活补助
22、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
23、博士引进政策
24、博士后职称评审
毕业生招募、入伍政策
25、“三支一扶”计划
26、高校学生参军入伍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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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1、疫情期间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运营补贴
政策内容:对 2020 年 2 月至 4 月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给予最长 3 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 30%,最高 50 万元。
适用对象:高校设立的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区。
申领条件:2020 年 2 月至 4 月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中小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确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补贴标准:给予最长 3 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 30%,最高 50 万元。
办理渠道:通过“山东创业服务云平台”自行申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公示后拨付。
2、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创业孵化补贴
政策内容:高校依法设立并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或备案,促进就业成效明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区可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请创业孵化补贴。每个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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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园区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
适用对象:高校依法设立并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或备案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区。
申领条件:按照实际孵化成功(在基地园区内注册登记的新办企业,并孵化成功搬离基地园区后继续经营 6 个月以上)企业户数给予创业孵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