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生就业数据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届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和就业数据监测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6〕23号)精神,确保我校2026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真实、准确,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26届毕业生就业数据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的自查,精准核实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去向与佐证材料,严格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严肃就业统计工作纪律,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就业数据失真问题,全面提升我校就业监测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26届毕业生就业数据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副书记、为主要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就业科,负责自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与督导。各二级学院须成立由党政负责人牵头的院系级核查工作组,具体落实本院系的自查任务。
三、自查范围与内容
自查范围涵盖我校2026届全体毕业生的毕业去向登记信息及相关就业证明材料,自查内容严格对标省教育厅通知要求,重点包括:
1.去向登记规范性:所有毕业生是否按要求在“山东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完成去向登记,登记信息是否准确、完整,佐证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2.数据真实准确性:对已登记的就业信息进行逐一核实,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材料审核不严、佐证材料不规范、信息不实等情况。
3.“四不准”“三不得”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以任何方式强迫、劝诱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是否将毕业、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是否将顶岗实习材料作为就业证明等违规行为。
4.异常数据与预警处理:对“山东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及“全国登记系统”中提示的各类预警数据、举报线索、网民留言反映问题等进行重点核实与处置。
5.困难群体毕业生帮扶与核查: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毕业生等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就业状况与佐证材料进行单独、重点核查,确保帮扶真实有效,数据准确无误。
四、自查方式
本次自查采取校、院两级联动,交叉互审的方式结合进行:
1.院系全面自查:各二级学院系核查工作组是自查工作第一责任单位,需组织专人对本院系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证明材料进行逐一、全面审核。
2.交叉互查与抽样核查:在学校层面,将组织不同院系之间进行就业材料交叉互查。同时,将采用电话回访、面谈、实地走访用人单位、查询天眼查/企查查等第三方平台信息等方式,对各类就业信息,特别是重点监测类别的信息进行抽样核查。
3.平台数据核验:充分利用“山东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和“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的数据查询、核验功能,对毕业生填报的单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
五、工作安排
自查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动,贯穿整个监测期(6月-8月),其中集中自查与材料报送安排如下:
1.第一轮全面自查(6月20日前完成):各二级学院对2026届全体毕业生就业数据进行首轮全量核查,建立自查工作台账。校交叉互查小组集中办公,组织不同院系之间进行就业材料交叉互查。
2.第二轮、第三轮重点自查(分别于7月20日、8月20日前完成):重点对离校后新增的就业数据“增量数据”)以及其他录用形式、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灵活就业等类别的信息进行深入核查。
3.材料报送(7月10日前):各院系在完成自查基础上,形成完整的自查材料,经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学校就业数据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记录与报告要求
各二级学院必须建立完整、可追溯的自查工作档案,具体包括:
1.自查记录:须以毕业生为单位,逐人记录自查情况。记录应包含毕业生基本信息(学号、姓名、专业)、毕业去向信息、核查方式(如:材料审核、电话回访、单位核验等)、核查结果(属实/存疑/不属实)、发现的具体问题描述、后续核实处置情况与结论等。
2.形式要求:采用表格形式,确保信息清晰、完整。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的自查记录须单独标注或成册。
3.自查报告: 报告需全面反映本院系自查工作开展的整体情况。必须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1)工作开展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动员部署、具体核查过程、采用的方法等。必须单列一段,详细说明困难群体毕业生的自查情况。
(2)存在问题:如实、具体地列出在自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如材料不规范、信息不准确、核验有疑问等,并进行分类统计。
(3)原因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查找管理机制、工作流程、审核标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或不足。
整改措施:针对每一个问题和原因,提出明确、具体、可操作的整改措施、责任人与完成时限。
格式与报送要求:自查报告标题统一为“XX学院2026届毕业生就业数据自查报告”。报告正文后须由本院系党总支书记、主任共同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七、整改要求
对在自查、校际互查及上级监测中发现的所有问题,各院系必须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八、纪律要求
1.严守底线: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三不得”纪律规定,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就业数据造假行为。
2.压实责任:各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院系就业数据真实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自查工作作为近期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周密部署,亲自审核,确保自查要求传达到位、工作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就业数据真实性事关毕业生切身利益、学校办学声誉和社会稳定大局。请各院系、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保质保量完成本次自查工作。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