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顶尖人才支持。引进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有重大引领作用、创造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顶尖人才,实行“一事一议”,可给予5000万元综合资助或6000万元直接股权投资支持,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给付计缴个人所得税年度薪酬总额一定比例给予人才个人补助。【实施部门: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635-8262175)、市科技局引进智力与出国培训管理科(0635-8378168);政策来源:《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兴聊”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聊委人组发〔2022〕4号)】
2、领军人才支持。申报入选国家、省部级重大人才工程的领军人才,按照国家、省人才资助经费额度1:1配套支持,给予50万元至400万元资助。领军人才创(领)办企业,3年内享受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贷款贴息补贴,累计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已获得其他类别贷款贴息的,不再重复补贴。【实施部门: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635-8264105)、市科技局引进智力与出国培训管理科(0635-8378168)、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才工作科(0635-8288425)、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0635-868103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层次人才服务科(0635-8213519)、市商务投资促进局人才工作科(0635-2119203)、市国资委人才工作科(0635-8288418);政策来源:《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兴聊”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聊委人组发〔2022〕4号)】
3、青年人才支持。非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后),每月发放10000元生活补贴;自主培养的,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补贴。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的博士(后),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补贴。以上补贴连续发放3年。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等非企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博士(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与企业引进的享受同等政策。企业全职新引进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5年内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每月分别发放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补贴连续发放3年。企业新引进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养老保险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实施部门: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635-826217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层次人才服务科(0635-8213519);政策来源:《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兴聊”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聊委人组发〔2022〕4号)、《关于<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兴聊”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的补充意见》(聊委人组发〔2023〕1号)】
4、专业人才支持。企业全职新引进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具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的现代商务、产业创新、公共服务等专业人才,每月分别发放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补贴不超过3年。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年薪80万元及以上的,按每年10万元给予薪酬补贴;年薪80万元以下40万元及以上的,按每年5万元给予薪酬补贴;年薪40万元以下20万元及以上的,按人才年薪10%的比例给予薪酬补贴;补贴连续发放3年。【实施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层次人才服务科(0635-8213519);政策来源:《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兴聊”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聊委人组发〔2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