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才专员工作补贴
选聘优秀在校生作为引才专员,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组织就业活动,推广使用就业服务平台等,与其签订“引才专员”协议,每人每月给予600元工作补贴。
——文件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威海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导站绩效评估办法的通知》(威人社字〔2022〕7号)
高校引才留才补贴
对每年推荐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30名(驻威高校50名)以上或专科毕业生50名(驻威高校100名)以上到我市企业工作的高校,按每人1000元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每所高校每年奖励不超过20万元,对毕业生留威数量100人以上且留威增长率前3名的驻威高校,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文件来源:《关于实施新时代威海英才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威发〔2023〕5号)
购房补贴
2023年以后在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全职工作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购买市内首套住房可分别申领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文件来源:《关于实施新时代威海英才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威发〔2023〕5号)
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对2023年以后到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全职工作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分别发放每月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对上述范围的威海籍毕业生和驻威高校毕业生,按照博士1万元、硕士5000元、本科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返乡留威补贴。
——文件来源:《关于实施新时代威海英才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威发〔2023〕5号)
大学生实习补贴
支持我市企业与高校共建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对到基地实习实践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学年在校生,发放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实习补贴。
——文件来源:《关于实施新时代威海英才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威发〔202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