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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才政策清单

发布日期: 2023-01-03 00:00访问量: 79

枣庄市重点人才政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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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聚一批“高精尖缺”产业领军人才

1.实施枣庄英才“倍增计划”:每年引进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掌握核心技术、支撑产业发展、推动产业创新的高层次人才20人左右,给予每个入选人才项目50-200万元扶持资金。每年在重点城市举办“创业枣庄 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引进科技创业人才团队20个左右,给予每个获奖人才(团队)5-50万元奖励,落地符合条件的,纳入枣庄英才支持,给予50-300万元扶持资金。

2.深化拓展柔性引才模式:柔性引进人才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生活交通补贴,市区两级分别按照支付劳务报酬10%的比例,给予用人单位补助,项目期满验收合格的,再给予2-10万元奖励;鼓励开展技术难题“揭榜挂帅”,将“揭榜人”纳入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

3.大力引进博士(后)人才:对新认定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不含分站、分基地)凡在枣庄立项的成果转化项目给予200万元的资金支持。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1人及以上,且有出站(基地)后博士后研究人员留枣到企业工作的,确认为“优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优秀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5万元优秀站(基地)补助博士(后)生活补助。对在枣庄缴纳社保、全职在枣工作、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35周岁以下的用人单位(不含企业)博士,每人每年可享受1.8万元生活补助,工作每满1年发放1次,最长补助3年。我市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或出站后留枣工作,符合企事业单位博士补贴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就业创业、购房补助政策。以上补助与其他市级人才类生活补贴就高享受,不重复享受。博士后在站(基地)科研补助。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以第一申请人获得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立项、结项时分别给予5万元科研补助。对在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或获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省博士后创新项目资助的,按国家、省级支持政策1:1配套。

4.依托驻地高校引育产业人才:建立政校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市直部门、驻地高校、重点骨干企业开展对接交流,每半年发布枣庄学院等高校科研项目信息和企业技术需求信息,实现政校企信息共享。建立校企共引共用博士制度,支持枣庄学院、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围绕企业人才需求,积极引进博士人才,编制留校,入企发挥作用,享受企业引进人才各项补贴政策。

5.市场化人才机制:对年薪50万元以上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无法申报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工程,但确能为企业发展带来重要作用的,每年初由企业统一申请,按照人才上一年度在枣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补贴。

6.发挥平台引才作用:开展离岸创新基地认定,国内、国(境)外创新基地发文公布后,分别给予总额150万元、300万元(人民币)的补贴,分4年拨付。

二、夯实高学历青年人才基础

7.青年人才补贴:对到我市企业工作的4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择业期3来枣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2000元、1000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市、区(市)财政各承担50%,按月发放到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连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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